星期日, 2月 15, 2009

血色情人節

  街上的人都拿著花,卻沒一人有仔細看欣賞他們手上的花。於是我偷看他們的花,偷笑他們的行為。花很貴,買回來如果只是遊街的裝飾未免太浪費了,一個男人送花給女人,定是覺得這花有如他心中女子的嬌艷,或者覺得美麗的花朵只是襯托女孩的一片片綠葉。不仔細的看花是對女孩的侮辱,就等於不仔細看著身旁的女孩一樣,浪費了。於是我貪婪地看,努力地欣賞別人的花,那盛開的百合如你的臉龐一樣,不過那花不是我送給你的。我一早發現情人節是血色的,古代教士流血了,現代銀包流血了,心臟加速的跳呀跳,有些人心碎掉得一地都是血色,還好有更多的人開心至眼中都是紅色的愛心。

  奇奇怪怪的情人節,奇奇怪怪的我早著半小時在街上轉來轉去,看到女孩抱著花束在巧克力店門外排著隊,然後我奇奇怪怪笑起來了。記得幾年前我還會說「幾百塊買花,不如吃掉它」,「情人節應該男女也有表示」和「有人記得情人節是紀念一位為愛而死的教士嗎?」的奇怪說話,現在想起來不過是看不過眼物質和愛掛勾的錯覺而發嘮叨的熱血青年。我想那個死掉的教士一定是很懂得愛的人,私下犯法地替新人證婚和祝福,他不但愛世人,更愛惜懂愛的新人、憧憬愛情的新人,不需要花束巧克力和燭光晚餐,只是簡單的一句「我願意」,一個教士的祝福,已經是愛的表現了。

  說回奇奇怪怪的今日,背著不是我情人(即無情人)一句「你知不知道一班朋友可以在情人節gathering代表什麼?」的疑問,吃了奇奇怪怪的一餐飯,做了奇奇怪怪的善事:買了我沒吃過的巧克力,捐一次兩個多小時的血。紅十宇會內的人,門口接待的義工伯伯,篤手指的姑娘,幫我捐血的姑娘,一個個排隊的人,都是有著愛心,紅色的愛。最不自愛的應該是我,自虐地想看著針頭插入手手臂,卻被姑娘命令我別過頭去,不過拔走針頭的那一刻我倒是看到了,嗯,好血腥。節日從來沒什麼意義,而我們做了什麼事,給予它一點意義,就值得記下來了,我會記得下年也應該要來捐一下血,這才是散播愛的方法。

  如果愛是無處不在,那應該要比那個教士更懂愛的人才會享受愛,想想在千多年前,教堂掛起兩根白色的洋燭,誓詞過後的年輕男女正在擁抱,而教士輕輕合上聖經,滿意的點著頭,看看眼前的年輕人,抬頭看看氣窗灑下來的陽光,彷彿看到血色的自己,但看著別人幸福,也就不顧一切的感動起來了。新娘頭上插著一朵小小的百合,散發著令人著迷的香氣,偷偷細看她的花朵,連著心臟跳呀跳呀,居然也在髮梢跳起舞來,跳到心也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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