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8月 10, 2009

帶走什麼

  昨天看了一套話劇,劇終後導演出來說了幾句話,他說「我希望你們都可以帶走d野。」但是,我帶走的又會不會是他想我們帶走跟表達的東西呢?我不知道。

  就文學來說,我相信一個創作誕生以後,它就擁有自己的生命了,這不屬於任何人的生命,作者就是給予它靈魂的人,如女蝸吹一口氣在泥人身上就動起來一樣神奇的過程,我們尊稱為創作。作品的好壞,跟作者的功力經驗有關,也跟觀眾的水平有關,把創作搞成無人明白的象牙塔是一種畫蛇添足,創作本身的意義是消閒──把作者的空閒都消滅掉,然後觀眾花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時間去把作者沉澱得出的東西吸收,如果作者脫離了消閒這出發點,出來的東西就會變成「很沉悶的說教」,這是手法的問題,就像現在小孩的家長不知子女的長短處就把子女送去學琴學跳舞學繪畫一樣,作者會把自己的子女送葬,變成無人理會的物事。我相信話劇是一樣的,沒用心看過劇本,沒有跟編劇的共同語言,導演很難跟劇本身有共嗚的,強加一些可能連自己也不明白意義進去,只會把自己的孩子送葬。

  如果要我說話劇的內容,我最多是說一下劇本的奇怪、導演處理走位跟道具的馬虎、置角的細心,還有杜國威意義不明的劇本。呀,劇本是有自己生命的,這不是劇本的錯,而是時間線上的反差──一班88年出生的年青人,又怎可掌握到88年的話語跟神情呢?

  每次看友人叫我去看的話劇,我總有很多挑剔,而聽友人在入面工作的情況(幕前後),劇團的內訌跟不和,我也得到點什麼,明白了一些處事的道理。在戲情以外,還是有可學習的地方,帶回去的東西,就像撕剩的票尾一樣,記得的不一定是有用的,有時只是個簡單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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