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完曾經,那並不是因為我有什麼想懷念的,或有些什麼我要去紀念的,而只是單純的活在當下。因為有著過去,我才有著現在生活的感受,那就是經歷飢餓才知道飽足的感覺,跌過才知道痛的道理一樣,因為有著過去的一點點,令我現在更充實。
好比說,以前的你喜歡淋雨,我剛剛也去淋雨了;以前的我會樂於在雨中慢慢的走,任雨打我的身驅,現在的我被雨淋著,除了想起以前外,帶來的就是一點點的頭痛。我只在想家中買了一把新的傘子,如果有下雨我會遮著你,如果你要淋雨我也會去遮著你。這些都是曾經的我沒做的,現在的我會做的。
看吧,只是懷念著過的是多麼的痛苦,別人都以為你只沉醉在過去的歡愉中,不敢阻你發夢。什麼拒人於千里之外,原來只是時間的距離。時間的距離,原來又只是曾經的長度,向著心靈深處慢慢減少消失到忘掉得一乾二淨,於是曾經出現的都會不被懷念,只會放在深處被自己憑弔。
所以其實曾經的,只是曾經出現,甚至只是曾經路過,對我來說,所有也沒有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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